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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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与其说是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了习惯,倒不如说是惯性使然。

一旦适应了这样或那样的生活,娘胎里带出来的懒劲便透出来,再不堪再麻烦,只要比换一种生活的麻烦程度低,那就一路这样下去好了。

这和习惯是不同的。

习惯可以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每天必须喝牛奶,什么也不为,就是要这样;

习惯也可以是每天起床必须要赖床,无法抗拒的赖床。

习惯的要领是必须,和毫无余地的死守。

惯性不同。

惯性是你女朋友强迫你吃她不吃的洋葱而你本来既不喜欢也不讨厌这种植物但抱着吃吃无妨的心情就这么日复一日的吃起了洋葱来,然后你就以为自己每次吃汉堡都必须要吃双份的洋葱,渐渐忘记其实不这样做也是人畜无害世界依旧不和平西朝鲜依旧没有救的。

所以惯性的要领,是被外力驯服以后重复做原本无需的事。

还记得谢耳朵用朱古力来强化胖尼的那一集么,惯性大体也是一种操作性条件反射

而对我们来说,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把惯性当做了习惯。连自己都骗的彻底。

忽然有一天,没有人再强迫你吃那多出一份的洋葱,你突发奇想把自己那一份里的也挑了出来,顿时觉得整个汉堡好味不少,并且省去了之后大嚼香口胶之麻烦。

这才想起,其实你也不是那么爱吃洋葱。

这才发现,你曾经以为他是你习惯呼吸的空气,如今没了他身上的味道你也一样四肢健全活蹦乱跳。

我们一直都有的选,不是么?

 

某天我在东半球的下午被某大型哺乳动物在西半球的凌晨敲打了一通脑袋,

它总是能把我从振振有辞教育到哑口无言继而自惭形秽。

终于意识到,其实本不用那样的。

其实一开始就不是那样的。

只是你以为,只是我以为。

 

最近故人们都结束冬眠,纷纷出洞。

ZY君跟我说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说到现在还是放不下他。“我还是谷歌了这号码才知道是她!”他说。

C君的ex也是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的说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了只要复合。“有意思没意思啊”他说。

面对某君若有似无的试探性发问,我也只能嘻嘻哈哈,没心没肺。

有些说话,说的人一吐为快,爽到不行;徒留听的人语塞胸闷,一阵闹心。

说好也不是,说不好也不是。

你以为给到的只是安慰,别人却可能当做救命稻草一样紧拽,并意淫出一个美好而丰满的未来——是“每天早上醒来,阳光和你都在”的那种未来。

这下就真的糟糕了。

所以务必要把可能造成别人YY依据的东西,扼杀在襁褓里。除非做好一切准备喜当爹。

筛选到最后,我能说的,只有两句,谢谢,再见。

过去的日子,日复一日的在回忆里越变越美,叫人如何不怀念。

但怀念着的那个过去的人,如今早已面目模糊…

今天滚蛋说,每次看到xxx这称呼,“我就同时想到你们两个。两个啊!!!”

是啊,我也会。

 

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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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在家早早睡觉,结果被叫去吃饭。晚上玩了几局扑克,一看十点多,就说回去了。

一路的烟花与鞭炮,加上零下两位数的气温,冻到不行。

头低低只管走路,忽然觉得背后一阵光亮,遂转身后望,一颗巨大的烟花在不太黑暗的夜空中爆裂。

一颗,两颗,三颗……我不知中了什么邪,驻足观望了十来朵烟花落下

风大到,吹得我的右边眼睛,不住流泪。

事实证明,零下十几度的时候,在室外尿尿是不会结冰的。

想起李B一首歌,“忽然就流出泪来/忽然想要听到他的声音/而我 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

还记得第一次听他唱出第一句的时候,就毫无征兆的落泪。

 

这个农历年,终于过完了。

发生了好多事,有我的自以为是,也有你的不可一世。

你恍若隔世的一抬头,看到的却是我在现世的一道细碎伤口。

不然你以为呢?

 

我双手插口袋,听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各种狗血各种虐心,在诉苦、陈述与装逼的表达中,猜度他们的心态。

最后多少都会有人记得问我句,那你最近怎样?

然后我多半是倒在沙发上,叹口气,说,就这样蛙~没什么特别的。

我不爱长时间的讲话,打字没问题。讲话不行,我会走神,轮到我发言的时候,我会囧在那里。

尤其不擅长口头理论和吵架。

如果是理论,那我一定开场时架子搭得像皇帝,中场时就变成了太监,最后被化身成嬷嬷的对方的口水淹没。

总是这样,还没理论几句,自己就觉得没意思了。

你想怎样怎样吧,既然你有这么多苦衷这么多顾虑这么多打算这么多念念不忘,

既然我无能为力,你也无法挣脱。那还有什么理论的必要。

再理论,你也不会多迁就我一点,我也不能再多大度一些。

 

难以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过去。

每个人都会不小心就沉浸其中,怀念在那段过去里的那个自己,以及那时所感受到的温暖或伤痛。

又或者,怀念过去的那个谁。

尊重一个人,必须要包括尊重他的过去,以及他缅怀的权利。

但尊重不代表要忍受隔三差五就流露的小情绪,这忧郁的模样在路人眼里或许是吸引,在局中人的眼里也许是手指上的肉刺

——你若去拔了它,就要做好撕去更多皮肤的准备;你若决定视而不见,它却总在那里隐隐作痛。

 

那天不小心伤了左手手指,吓得我把头马上埋进被子。

多谢,帮我包好,叫我不要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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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就流出泪来,忽然想要听到她的声音
而我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是谁在温暖你,有谁会让我觉得这夜晚还有期盼
我就会跟着它去远行

可是你在哪里,可是明天醒来的第一脸阳光
是否,会像梦里一样明亮

幻想朝西的生活
幻想着你被害怕定格的角落
最后,我一个人越走越孤单

幻想朝西的生活
幻想着你被灯光伤感了寂寞
最后,你一个人越走越孤单

害怕朝西的生活
害怕着你被灯光伤感了寂寞
最后,我们就越走越孤单

李志-忽然

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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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衣两穿,一菜两吃…都是吸引人的事情。

大家恨不能自己的每只手指都是一个瑞士军刀,每一把钥匙都是万能钥匙。

但我这种老套又无甚猎奇心态的人,对这种“高大全”式的招揽,总是兴致平平,甚至十分抵触。

所以我很少被放题的餐厅吸引。

我宁愿一间店只卖一样好吃的东西,也不愿一间店供应的食物,样样俱全,却都是nothing complain。

然后每次去那家店,都只吃那一样东西。想吃别的,那就换一间店。

每次让我出门的理由,无外乎有可能存在的美食在远方召唤。

与其说我忠于店家,不如说我忠于那一间店的那一份食物。

幸好我只是之于吃。

如果之于感情,那就糟透了。

其实上个周末也没什么特别的,在红空还有假放。在沦陷区连个红日都无。

但没有假不代表没有事。

周一返工,开q。一堆狗血与爆尿已恭候在下多时。

那个平安夜告白一秒之内变兄妹的,竟然在25号晚上约了别个御姐。

并且毫无节操可言的屁颠屁颠携姐去做爱做的事了。

一边是萝莉,一边是御姐。

他说,萝莉有萝莉的好,御姐有御姐的美。你说我怎么选

我想,他一定很希望可以有个“一女两味”,起码可以方便一些不用双食。

又或者,他对女生的态度,跟我对饭店的态度是同样严肃而专注的

他只爱属性纯粹的女生,我只吃我觉得口味地道的东西。

但他大约会被萝莉和御姐两面夹击搞到精疲力尽,我顶多是撑的体重爆表血糖飙升。

不过这两件事都会有个悲哀的结局,

即是,他两边都爱着最后不知道自己到底爱哪一个也不知道自己该爱哪一个,

而我继续这样挑剔的吃,总有天不知道该吃什么。

所以我今天买多了一个砂锅,打算开始自己煮餸煲汤。

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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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大人跟我说,你们小孩就是不知足。

我反驳,还不是你们惯出来的。

然后大人说,是。就是对你们太好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词,得寸进尺。

 

小时候,家里人照顾的很好,想要的不夸张的东西都会被满足,基本没有提过过分的要求。

有时亲戚家小孩为玩具赖在商场地板嚎啕,大人们会骂,会说小孩子得寸进尺,太不懂事。

但结果常常还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我从小就好奇,为什么总是这样。哭越大声,没有眼泪也不要紧,成功的几率越大。

大人们都是傻的吗?看不出小孩佯装吗?

当我有幸做过baby-sitter以后,我才意识到,其实会顺着小孩,多半是受不了他们烦,还有一半是太爱他们,太不舍得。

比如小胖子(一个阿姨家的小孩),他不乖不肯写作业,会想尽一切办法消极怠工,我最受不了小朋友闹,

只得拿出自己珍藏的糖果朱古力,贿赂他,让他吃爽了自然可以醒醒定定念英文,做数学。

 

只要有弱点被人捉住,他/她得寸进尺,你也无处投诉,只得一一承受。

太过爱一个人,也是弱点。

倘若在当时,你狠得下心,留低哭闹的小朋友,自己走开,恐怕他也不会再有心思闹,而是快点来追你不要丢下他;倘若我没有给小胖子吃糖,他也会在晚上忍气吞声把作业做完,只是会拖久一些罢了——毕竟明天是要交的;倘若你当时就告诉他/她,我不喜欢这样,你已经超出我底线…或许未必那么糟。

也不至于如今欲哭无泪。

我想,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我都不知道这故事会如何收场。

我努力离开漩涡的中心,却看着你兀自沉沦。

也说不上多不忍,这时候的咎由自取,好像自己亲手拔了喉管,旁人只能默默祝福这段苟延残喘的故事赶紧撒手人寰。

 

那天我在天窗里面看到一颗很亮的星,

让我想到大学时候的晚上,每天回宿舍都会看到的那一颗在南方夜空最亮的星星。

有个人说,那颗星上有我种的玫瑰花。我才会每晚都望天走路。

然后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看日落的王子了。

不知足的小孩,既想要玫瑰也想要狐狸。

说到底,都是被大人宠坏了。

 

 

看见的,看不见的,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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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思乡,我想过很多。
英文把它当成病,homesick,却无药可医。比cancer凄绝多了,连chemo都做不得,placebo也无处可觅。

这部戏的五颗星,并不是我觉得它有多么绝伦,只是因为它让我狠狠的犯了一场思乡病。 (其实还有一大堆吐槽…看有无心情再写了)

一个朋友大力推荐我看《金陵十三钗》,他并没有说这部戏有多好,他在强调的,是它有多适合我去看。结果证明他是对的。这部戏,在今晚的这个放映厅,我想个中滋味大约我可以体会得比别人多许多。

整部戏都是英文和方言(南京话,苏州话唱词,甚至有一小段沪语),夹杂少量日文。每一种方言,都是我所熟悉的,从小伴我成长。我可以对用南京话嬉笑怒骂的秦淮女人们的泼辣与市井付之一笑,也可以为她们用苏州话唱演《秦淮景》时一颦一笑的风情与悲怆泪如雨下。

江南的烟花女子,是黛眉朱唇的尤物,纵使在她们华美的旗袍上,布满市侩的尘埃。

每每镜头给到墨的离开,一时间,我总分不清自己是在被京片子淹没的三里屯,还是在被江浙方言充斥的秦淮河边,凝望着那摇曳生姿的背影与红唇。

这一切都令我异常着迷,因为它们都关乎我的故乡——虽然是一个北方人眼中的我的故乡,你可以挑剔它并不够写实,但你不得不承认,这一切,都美的无可争议。

那些曼妙的腰肢,浑圆的臀部,裸露的乳房搭配着紧裹着它们如同肌肤一般的华丽旗袍——美得令人惊恐——我一边赞叹,一边无法控制地担心,这些 最性感最摄魂的东西,随时灰飞湮灭。(我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耳朵里这些丝绸破裂的声音。)这些女人们,是末日里最后的那一点点奢靡,让人不知今夕何夕,还以 为仍在昨日的温柔乡。而人们,对这海市蜃楼般的催眠,总是无力抵抗——只因它太过美好,太过致命。

教堂的彩色玻璃窗,早已因流弹而千疮百孔,却依旧让斑斓的阳光,投射在这布满鲜血与硝烟的土地上。

墨跟John说书这个小姑娘 “had a crush on you”,我并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不知道小姑娘是否对弄假成真的神父有了crush,但她对墨作为女性的艳羡与抵触还有无法掩饰也无法说清的爱,在她的 眼神里,一览无遗。即使我不是男生并且我喜欢男生,我也被墨吸引,为她深深着迷。还有比她更摄人心魄的女人吗?我无法想象。

从见到墨的第一眼起,另一个一模一样的墨就在小姑娘的生命里开枝散叶了。她们都倚着廊柱站在阴影里那一刻,多么神似。

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写到一个鬼佬说评弹是做爱时最优的背景音乐。我并不能理解评弹对上床的催化作用,我却深知吴侬软语缠绵暧昧,琵琶幽怨如泣如诉。

豆蔻说,一根弦的琵琶,弹的比瞎子要饭还难听。
豆蔻又说,浦生,以后你娶我,我弹琵琶,你拿根棍,我们上街讨饭给你妈吃。

豆蔻被蹂躏的整段,我不敢看。我捂住耳朵,恨不得缩进座位靠背里面,全身不住地颤抖。我已经不能分辨,当时的心情,是悲痛,是惋惜,是愤怒,还是过分惊恐。我只是止不住地落泪落泪落泪,朋友轻拍我头,叫我不要再怕。

墨终于也弹起了琵琶——或者说是豆蔻的那条命。当十二个女人一起用苏州话唱起了一听便知是江南的小曲,我只觉得这段日子以来心底最幽暗湿冷的 一角终于被抚慰。我知道这是我最熟悉不过的东西,虽然无法准确说出这支小曲是什么曲艺,也无法肯定这是哪门哪派的唱腔。我只知道,这来自江南的气息,它在 我的血液里,早已无法析出。这是一生的羁绊,也是终生的归宿。无论身在何方,吃着怎样的食物,看到的是怎样的太阳,可以让归属感由心而生的,只有从吴越吹 来的微熏的风。

到家坐定已是凌晨两点,一颗心仍是揪着,听到某人唤我的声音,一语不发,只失控地哭更厉害。
墨对john说,sometimes the truth is the last thing we want to know.
是的,我比谁都清楚。It hurts,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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